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和《宁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津宁河政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请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同时,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及时提请区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宁河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 区发改委 | 已完成 |
2 | 宁河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区水务局 | 已完成 |
3 | 宁河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8月 |
4 | 天津市宁河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区林业局 | 8月 |
5 | 天津市宁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 区发改委 | 9月 |
6 | 《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规划资源 宁河分局 | 10月 |
7 | 宁河区“十四五”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规划 | 区文旅局 | 10月 |
8 | 天津市宁河区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预案 | 区林业局 | 12月 |
9 | 宁河区商业空间布局规划 | 区商务局 | 12月 |
10 | 《芦台一小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 区教育局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