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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河区2022年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奖励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河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11:12

关于开展宁河区2022年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奖励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企业:

    根据《宁河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措施》,为做好宁河区2022年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奖励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着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对我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全职引进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奖励,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5年及以上自主创业经验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

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来宁工作6个月以上,并且可以与企业稳定合作3年以上的;

③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的我区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我区)须是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三、奖励政策

1.经费资助。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按照总量控制、择优奖励的原则,对经评审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经营管理人才,在宁河区未购房的,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在宁河区内自购首套商品房的,按照总房价的10%发放安家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科技服务。为人才提供科技政策咨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成果鉴定和登记申报、各级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申报等服务。

3.生活服务。为人才随迁、随调、随归的配偶,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由区教育部门提供区内公办优质教育资源。

四、注意事项

1.各级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受理、补贴发放、责任落实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2.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对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申报人及有关单位责任,同时纳入失信人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且上报市级机关不得申报我市相关人才工程项目。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街镇、园区及企业按照人才评选条件进行组织推荐,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申请表上的填表说明和需单独提交的附件清单,各申请表(包括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报送时间:请申请单位或个人于9月16日下班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hqkxjsj03@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地址:区科技局303室

4.联系电话:69265227

宁河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