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4〕90号),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宁河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