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宁河区实际情况,宁河区政务服务办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对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由261项调整为264项,具体如下:
一、第25项,将“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修改为“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
二、第132项,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三、第16项,新增“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事项,该事项承接部门为区政务服务办。
四、第242项,新增“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事项,该事项承接部门为区民族宗教委。
五、第259项,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事项,该事项承接部门为体育局。
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