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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2-18 14:50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我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工作情况,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方面。从市政府办公厅反馈及自查结果看,宁河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现网络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栏目信息发布较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严格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开展整改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截至目前,我区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83个。其中,政务微博9个,微信公众号61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2个。从检查结果看,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等单项否决问题。但是,部分单位存在严重性表述错误、即将超期、超期等问题,例如区文旅局出现严重性表述错误;区教育局、公安局、造甲城镇出现即将超期的问题;区住建委、财政局、人社局、桥北街道出现超期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政务新媒体持有单位要加强和完善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整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如遇经办人员变动等情况,务必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备(一年内最多不超过3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区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严禁出现超期上网公开或提前上网公开情况,各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切勿出现严重性表述错误及超期未更新等问题,要不断加强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

(三)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整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错误,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

(四)一个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能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同类平台开设多个账号的,必须对账号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若存在瞒报、漏报及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情况,我办将予以通报,通报结果将直接影响绩效考核成绩。



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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