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11,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新媒体矩阵

宁河区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0-26 17:00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三季度跟踪考评,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政府网站方面

从市政府办公厅反馈及我办自查结果看,宁河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现网络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持续推进网站管理规范化,重新设计网站版面,着力优化政民互动专题,新增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会、党群心连心等栏目,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在“讲文明 树新风”系列公益公告中融合宁河元素,更加直观地展示宁河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政务公开方面

为切实规范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和相关栏目运维,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我办于8月19日发布《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运维工作的通知》,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芦台街道、宁河镇有效落实通知要求及时排查,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

截至目前,我区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8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1个、政务微博9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6个。从检查结果看,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等单项否决问题。区交通局、体育局、司法局、岳龙镇、苗庄镇等单位的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较高,系统新媒体矩阵整体活跃度有所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质量亟待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于形式,“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多字、漏字、错字时有出现,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更新仍需严格把关。区政务服务办、板桥镇、岳龙镇出现表述不准确问题;区发改委、教育局、体育局、七里海管委会、造甲城镇、丰台镇、廉庄镇网站运维栏目存在半年以上未更新的情况;区财政局、水务局未按照规范进行纯文本粘贴致使文章格式混乱或自带外网链接,进而出现断链、非法链接等问题。区发改委未有效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且解读材料大段复制政策原文。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待完善。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板桥镇、七里海镇在转载其他平台信息时未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导致出现严重错别字;区发改委、造甲城镇更新超期整改不及时、多次提醒仍未整改;公安宁河分局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力,账号注销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

(三)监管水平仍需提升。部分单位在政策解读、留言答复、政民零距离、数据开放等方面仍需下深水。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开设、轻运维,管理水平偏低,难以保证运行质量。有的部门把监管工作完全寄希望于技术手段,忽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自查和自纠工作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区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严禁出现超期公开或提前上网公开情况,要不断加强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即畅通渠道、严守程序、内容规范、保全证据)。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函的转送、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点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通过邮政企业送达,不得通过不具有国家公文寄递资格的其他快递企业送达)等相关事宜。

(三)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整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错误,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7个自然日内至少更新两次。

(四)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办将定期统计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解读情况并在季度、年度网站通报中予以通报,相关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各单位要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技能和主动性,熟练掌握文章编发流程、平台功能操作,关注本单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反馈,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六)各单位如遇经办人员变动等情况,务必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备,并填写《X单位关于更换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情况的报告》(见附件),人员变动一年内最多不超过3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附件:关于更换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情况的报告



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