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规范储备粮管理操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财政局 农发行天津市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粮食风险 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粮【202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宁河支行修订了《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对第一次征求意见的整理,形成本稿,现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7月16日,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发改委,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生 王芳;联系电话:022-69267701。
电子邮箱:nhqfgw07@tj.gov.cn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粮食风险基金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