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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2-06 15:00



关于2022年度街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激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优秀案例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我局采取抽查方式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对全区15个街镇报送的29本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卷评查。此次案卷评查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街镇能够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示范优案”报送工作。总体来看,各街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大部分街镇行政执法案卷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应用规范,卷内材料完备,归档整齐规范。

经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的单位有廉庄镇、七里海镇、苗庄镇、东棘坨镇、造甲城镇。其中,廉庄镇办理的津宁廉庄行罚字(2022)第005号行政处罚案卷被择优推荐至市行政执法监督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明显提升的单位有大北涧沽镇、岳龙镇其他街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需进一步规范

、存在问题

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相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一)法律适用问题。一是依据引用不完整,有的行政处罚决定引用法律依据未明确到条款项目,违法行为的定性不够明晰。二是未及时适用新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有的案卷对回避、调查询问、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等仍适用旧法,引用法条序号错误。三是依据引用不正确。个别案卷中违法事实与所引用的法律条款的规定缺少直接联系,违则和罚则存在混用,行政处罚作出的正当性不足。

(二)执法程序问题。一是权利告知有瑕疵。个别案卷行政处罚告知书中未明确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期限。二是内部审批程序不规范。有的立案审批、终结报告等行政审批文书中,承办人员意见中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个别文书中没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处理意见。

(三)文书制作问题。有的单位提交的两本案卷执法文书格式不统一,文书制作存在随意性。部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卷制作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次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各有关单位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要进一步认识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学习,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二)对标找差,积极整改。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和总结,并对照此次通报情况进行整改。及时建立健全案卷相关制度,使案卷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并设专人负责立卷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能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填写、整理执法文书,保证案卷的规范统一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能力,重点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证据收集、文书制作、行为规范等办案实务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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